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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行“廉政合同”制度,筑牢廉政“防火墙”

 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强化廉政风险防范,确保项目建设、物资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。兰州城市供水集团纪委按照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、切实防范合同风险、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的相关要求,对集团公司合同合规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加强监督,并依据集团公司合规管理要求,对金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合同监督双方必须签订廉政合同,公司纪委以签订《廉政合同》为抓手,对合同双方明确提出廉洁自律要求,打好“预防针”,念好“紧箍咒”。
  “希望你们双方能准确把握《廉政合同》约定条款,各司其职,相互监督,依法依纪依规办事,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,做廉洁从业的表率。”承办部门与合同相对方签订廉政合同时,公司纪委相关负责人对双方进行廉洁提醒,要求每个人都绷紧廉洁从业这根弦,有效防止业务往来中腐败行为的发生,着力构建清清爽爽的合作关系,努力建设廉洁诚信的生态环境。双方一致表示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依照协议约定行使相关职权,规范业务流程,认真贯彻落实廉政要求,严守底线,不碰红线。
  《廉洁合同》的签订,是公司创新监督机制,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范围向外延伸,从源头上筑牢反腐防线采取的重要举措,为防范有关人员在合同签订、履约过程中出现“微腐败”现象加装了一道“防火墙”,有力督促各方形成上下联动、各司其职,切实履行廉洁共建责任的有效机制,为推动双方建立廉洁、诚信、持续发展的良性合作关系提供坚强纪律保障,为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增添了“廉动力”。